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是落实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红线”、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存在职能交叉、管理链条衔接不顺畅、认识不一致、非法排污、超标排污等问题,由此提出了严格设置审批、明确管理权限、强化执法检查等进一步加强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管的对策措施。
2013年5月31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2012年山东省海洋环境公报》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我省海洋环境状况。与2011年相比,我省局部海域呈富营养化,过半数入海排污口不达标。但从总体状况看,全省海洋环境状况维持在较好水平。
若城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位置不当,将对水功能区的水质产生严重影响,必须对排污口位置的优化布置方法进行研究。按照国家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指导性原则及长江中下游重点城市排污口优化设置原则,以南京江段作为长江中下游典型城市江段,探讨了沿江重点城市江段入河排污口优化设置的方法,提出了南京市入河排污口优化布设的建议。可为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划与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为能清楚地掌握浦东机场范围内的排污现状并为后续污水处理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按区域和行业对污水排放量和水质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机场总污水排放量为1.12万t/d,总排污口水质中化学需氧量、5 d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4项指标均超过排放标准,其中最大污染源来自于生活污水。为此提出对策和建议:① 明确污水排放处理的责任主体;② 构建责任明确的运行管理和维护...